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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一级建造师再教育,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

  根据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53号)、《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》和《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》(建设部公告第278号)规定,经审核,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荆佳林等3326人符合注册条件,准予注册。

  未批准注册的人员,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,并可自行打印《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》。

注册一级建造师再教育,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 第1张

  特此公告。

  附件:准予荆佳林等3326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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